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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prais 358 天前
你才上班半年,当然是听 mentor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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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ealhs 358 天前
说这么多没用的,贴点代码上来就知道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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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ahastudio 358 天前 1
代码风格这东西,只要是一样的基本就是好的
同一组里代码风格不一样才头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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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nokiseki OP @idealhs 我举个例子:某段代码要对数组中最后一个元素做特殊处理,我写的是:
``` for i:=range array{ if i==len(array)-1{ // do sth special } } ``` mentor 要我改成: ``` for i:=0;i<len(array-1);i++{ // do sth normal } // do sth special for array[len(array)-1] ```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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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fei6671 358 天前 1
和是不是名校毕业的没关系,和公司制定的代码规范有关系,只要有规范,大家都按照规范来。如果没有规范,可以按照社区规范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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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nokiseki OP @Ainokiseki 这个我不知道 mentor 是真觉得下面那个好,还是一开始看错了,以为我只想处理最后一个元素,后来在我指出来之后强行挽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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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deflife 358 天前 12
原来是 IfErrNotEqualNilLang 那还有啥风格好纠结的,反正怎么写都那么丑。
回到你上面的例子,都明确是最后一个了不在循环里去判断不是效率更高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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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xct 358 天前
多层嵌套循环会让代码层次变得复杂。
你说只需要特殊处理最后一个元素为什么要遍历整个 array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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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uhyeong 358 天前
理解。
虽然是个例子,但是感觉正常开发中 OP 的写法相对少见一些。特殊处理放循环里每次都需要判别,可能放在正常操作外面会简洁明了很多?这样特殊处理和普通处理就是解耦的两个部分了。 同一个组里面代码风格不统一血压真的高,建议决斗哈哈。厂里面有统一的代码标准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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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egoYih 358 天前
这个例子跟代码习惯没关系,是可读性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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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nokiseki OP @kxct 但是其他元素也要处理的,可以类比成 oi 里面输出答案的时候,除了最后一个元素之外其他元素末尾都要加一个空格的场景,之前都是直接在循环里判断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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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ealhs 358 天前
@Ainokiseki #5 我觉得 mentor 的明显好,如果你只想处理最后一个元素,循环中那么多的判断都是无意义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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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nokiseki OP @Yuhyeong 小厂没有这么细的。。我找找 google 的 style 有没有关于这个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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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9982874 358 天前 4
什么时候懂得遵循即有项目中的规范继续开发,而不是上来就掀桌子,你就是一个成熟开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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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9982874 358 天前
另外你给的例子,说明你的 mentor 更有经验,把不同的操作放到不同的代码 scope 里,不要写到一个大块里面
代码结构更清晰,后面如果有人接手更方便阅读理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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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xct 358 天前
@Ainokiseki 那你 mentor 的修改和你是一个意思吧,代码嵌套层数少一点会比较好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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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headlead 358 天前
同投你 mentor 一票。。。你们这什么公司?挺有意思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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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nokiseki OP 好吧,看来大家都赞成 mentor 的方案,看来我还要再学习一个,也许我是太追求简洁忽视可读性了>_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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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epterZ 358 天前 4
@Ainokiseki 他看错的原因我觉得能理解,因为他是在没想到你只处理最后一个居然要循环,自然以为是你循环处理别的东西了。说不好听的就是高估你的水平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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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clejock 358 天前
for in 是最简洁的,少点花里胡哨的语法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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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koukk 358 天前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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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fz97308 358 天前 1
你举的这个例子如果让我 review ,我应该也会指出同样的问题。不同的代码风格各有利弊,可以商量,团队里商量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识就好。但你这个例子不属于代码风格或代码习惯的问题,这种代码逻辑的差异,虽然等价,但是存在明显优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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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xy2825 358 天前 1
op 或许可以把视野放宽到你们公司的整个技术团队,看看大家的规范是如何?如果你和大多数人都不太一样,建议还是按团队规范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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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nokiseki OP @ScepterZ 我 不 是 只 处 理 最 后 一 个!只是最后一个要特殊处理。。。omg 我还是 append 到主楼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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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mortan 358 天前 3
if 越少,代码越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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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19890714 358 天前
@Ainokiseki 两个差不多, 但如果一定要分个好坏, 那么 mentor 的更好.
首先, 明确一点: 任何软件都是业务软件. 对于技术软件, 技术本身就是业务. * 对于团队项目, 大部分情况下, 代码的可读性要比效率更重要. * 根据单一职责原则, 每段代码只做一件事情. * 代码应该尽量只表达其业务意义. 这也是函数式编程的好处之一. 对于你给的例子, 最后一个元素要特殊处理, 就应该把这块特殊逻辑"独立且突出", 增强可读性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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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epterZ 358 天前
@Ainokiseki 那是我理解错了,这样的话看具体的逻辑吧,哪种和产品思路比较顺就怎么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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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ddd1919 358 天前 1
@Ainokiseki 就这段代码来讲,假设 array size 有 1w ,你的代码除了循环外还需要 1w 次的 if 判断,mentor 的只需要一次,你说哪个好?
我也名校毕业,工作时也会时不时的借鉴一下以前写过的代码,可能当时觉得还不错,现在看时不时的就会感叹 oh shiiiiiiii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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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OCZS 358 天前 1
通过 code review ,互相 battle 才是出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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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otaodaddy 358 天前 12
我说话直
这两个根本不是差不多的 Mentor 的好 OP 的不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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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qdmap 358 天前 via Android
同样不喜欢太多的嵌套层次。。像元素间输出空格这种简单场景可能还行,一旦特判的代码逻辑复杂起来容易出现缩进地狱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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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ndco 358 天前 4
为啥你会觉得跑这么多没用的 if 只是代码习惯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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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rkengine 358 天前
其他元素做一种处理,最后一个元素做特殊处理
虽然功能一样,但是 mentor 写的代码不用每次都在循环里检查当前是不是最后一个元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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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keyokey 358 天前
这不是风格问题,明显 mentor 代码更好,可读性更强,没有嵌套 if ,没有无效循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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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qqz 358 天前
感觉你 mentor 的方案更好一点?
另外盲猜 op 是 OI/XCPC 选手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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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cjfesky 358 天前
你多做了一堆 if 判断还觉得自己做的没问题,还发出来让人评理,笑死
名校病好好改改,也就是你现在的 mentor 人好心善给你脸了,以后职场上别的人不一定那么善良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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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kamoto123 358 天前
OP 的更好吧,for 循环里也不用针对 数组为空进行特殊的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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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hjuteman 358 天前 1
@Ainokiseki
这事实上并不只是简洁性或者可读性得问题了,这只是一方面。 请了解现代 CPU 有关于分支预测的技术。 第一个代码片段中的 if 语句是在 for 循环内部的,这意味着每次迭代都需要进行一次分支预测。如果你的 if 语句的条件是随机的或者不可预测的,那么 CPU 可能会频繁地预测错误,导致性能损失。 相比之下第二段代码特殊处理,则不会有这些性能损失。 请不要忽视这么一点点性能差距,也许在你这段代码中只有纳秒级差距,但有的时候就是这里一点点,那里一点点,最终导致了数量级的差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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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agnostics 358 天前
你 Mentor 的习惯有点类似于贯彻 Guard Clause ,对于可读性会更好。
实际执行的时候,如果是 Java 应该会优化这种代码,变成对机器友好的。 现代编译器很强,建议写代码阅读性更好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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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mn 358 天前
必然是 mentor 的代码写得好啊。
另外作为新人,follow 项目已有代码规范是一种职业化,不是说你自己的多好,就要重构成你的,需要考虑成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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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agnostics 358 天前
@diagnostics 换句话说,你 mentor 的代码更好抽象,对于以后的扩展也方便。
当然这个案例是这两个属于不同一个业务的,假设相同业务那么就不行 ``` function methodA() { for i:=0;i<len(array-1);i++{ // do sth normal } } function methodB() { // do sth special for array[len(array)-1] } ```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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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yaozhen 358 天前
你硬要比较的话,你 mentor 的”习惯“更好,思路更加清晰明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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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stsong 358 天前 1
> 至少我是无数次幻想着哪天 mentor 不在了我要把现在的代码按我的风格从头到尾重构一下
太自大了,劝你最好别有这想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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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ochen13 358 天前 3
mentor 的好,你明显是看不上你 mentor 的水平……
觉得看起来差不多,然后发贴来寻找认同 其次就是你想重构所有代码,坦白说,这是有巨大风险的 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,能承担的了后果吗?太以自我为中心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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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mon 358 天前
如果这个 Array 的长度是 1w ,你的代码给人的感官上有 9999 次 if(special) 的判断,虽然有 CPU 分支预测实际运行效率差异不大,但是这是可以人为避免的多余逻辑,另外代码终究是给人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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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jwjiang 358 天前 3
年轻人还是谦逊一点好;
一个简单的例子是,将来这个 if 需要查库,你的代码直接修改将会产生严重的性能问题以至于需要重构,而你 mentor 的代码完全不会有这问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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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ytheHuang 358 天前
我个人可能倾向于你 ment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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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zdwx 358 天前
mentor 的好,少了 n 次判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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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takustay 358 天前
除了那个 len(array) - 1 会少循环一个元素外,整体我认同你 mentor 这个代码。把正常处理和特殊处理分开,逻辑表达上也更清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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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gspy 358 天前
你 mentor 的明显好
一段代码只干一件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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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iterchik 358 天前
各有各的优劣吧
* 你的写法对未来业务逻辑的变更会方便一些,比如现在只是对最后一个元素处理,那未来可能会对命中某些逻辑的元素处理,那么这种情况下你的代码改起来会容易一些 * mentor 的写法少一些 if 判断,能带来一些性能上的优化,不过编译器和 JIT 估计会优化掉,所以可能性能上差异不会特别大 对于这种影响不大,属于代码风格方面的差异,那就遵循公司整体的代码风格吧,同一种风格利于长期的维护和迭代。对于有性能风险(跑得快不快)、维护性风险(后期逻辑好不好变更)、稳定性风险(挂了会不会影响其它逻辑)等,那么就对等沟通,对事不对人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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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imp 358 天前
同认为你 Mentor 的代码好。
你的写法把特殊逻辑放在通用的循环中处理,首先是增加了无效判断,其次代码耦合度更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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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jj19950716 358 天前
你的好, 空 array 不会报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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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sper 358 天前
无所谓了,能跑就行,都差不多,不在乎这种性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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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c1310054026 358 天前
除开一些有比较高性能要求的项目,都应该按规范行事。规范带来的统一能够极大提高项目的可维护性。自己的偏好可以体现在自己的项目里,遵守规范是专业性的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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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vermoreluo 358 天前 12
youtube 上有个 CodeAesthetic ,感觉可以看下。有一期讲的 Never Nester ,还是有部分道理的
像我这种野路子常年代码畸形的人,时常要翻出来再看下 找到了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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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kStone 358 天前
你 mentor 的写法比你的强太多了……
虽然在现代的 CPU 分支预测下这个 if 判断的代价不大,但无端地在循环里多跑一条指令和潜在的分支预测失败,完全是无谓地给 CPU 上强度,而且还没提高可读性与可扩展性。 前面看到你说起 OI ,请记住 OI 里大多数的编码习惯在实际工程中都是糟粕,别代入到工程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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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uk 358 天前
个人觉得你写的好,一来理解很容易,二来更容易扩展,至于判断的性能消耗,可以忽略不计。
类 C 语言这种< len ,或者<= len - 1 ,完全就是折磨,你的 mentor 是 C 陷阱与缺陷的忠实读者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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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anbuliao 358 天前
这个不是和 mentor 代码习惯不一样
是你的习惯不好 导致 代码可读性和性能的问题吧 (写代码的思路不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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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ocai321 358 天前 1
从职业发展来说,听大哥的。
从代码风格上说,平铺当然比嵌套好,所以听大哥的。 最后说下我工作的态度: 1.有不同见解肯定会提出来讨论。 2. 没法达成一致,没有原则性前提下,我不会跟其他人争到底。 3. 至于对与错,表面上我奉行 "你都对", 实际上我会自我过滤,认真的参考别人的想法,然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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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ealhs 358 天前
看来名校出来的也就那样,跟我们垃圾学校没太大区别。工作了如果能遇到愿意带的,哪怕不是那么大佬,抱紧了跟着学才是真学到。干个几年再回头看自己写的是些啥玩意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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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dyisbest 358 天前
如果你觉得你的写法好,就据理力争,否则就听老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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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xykM 358 天前
从给的例子来看,我更喜欢你 mentor 的风格,一眼就知道干了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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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clow 358 天前
你问他改成这样对比原来的有什么好处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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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enoid 358 天前
你成功把两个负责不同职责的逻辑揉杂在了一个 for 循环里,读这段 for 循环的人得同时关注两个逻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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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stenerri 358 天前
除了每次都比较索引的影响外,那个特殊判断写在 for 循环里,尤其是 for 循环里还做了其他事,会容易让读者忽略掉特殊处理最后一个元素的逻辑(或者直觉 for 里没什么特殊的东西),而单独写在外面时,针对最后一个元素的处理意图就比较明确和清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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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ckpuppet9527 358 天前
试想一下 lz 举得例子是最底下的 N ,上面是一个 NP ,那就知道你的 mentor 让你改是多么正确的一件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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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viathann 358 天前 1
不是哥们,都写 go 这种东西了还在意什么代码风格?那我问你 15:04:05 是什么风格?
官方带头拉屎的语言,说什么就是什么呗,浪费一秒算我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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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edweili 358 天前
鸡毛蒜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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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uSeCanYang 358 天前
眼高手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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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gottenPerson 358 天前 via Android
你写的每次还要多做一个判断,你负责人那种一个循环就一个逻辑,之后再处理最后一个元素的逻辑。你静下来好好看看,很明显你负责人那种好点啊。这真没说的。当然了都能运行,但是你负责人那种好点。
说实在的也是你名校出来的,要是去个一般的公司,你看你挨说不,你负责人真挺好的。你的话还是要多看,多指教,就看你这个问题,你负责人确实好一些,多向他学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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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gisaushio 358 天前 via Android
楼主你不妨说说你觉得你写的哪里好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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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inCats 358 天前
当别人指出我代码的修改意见时我是很高兴的,平时也会去看同事的代码,有好的我就学过来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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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yberCat 358 天前
循环里放 if ?去了解下分支预测提高下水平。
名校出身,本事不高,架子不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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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ltako 358 天前
涉及到下标操作和 range 操作对比的,统一使用 range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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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gottenPerson 358 天前 via Android
同问,为啥 op 觉得这是可读性问题,我不太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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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dd0063 358 天前
- 名校很了不起?这行当最不缺名校的
- OI 的很多风格用到工程里就是 shit - 你那么多次无效 if 怎么来的自信? - 你就是 CMU 科班的,团队有编码规范一样要遵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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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cdexx 358 天前
一串英文字母 我踏马看半天 [乐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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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rysky 358 天前
王自如:刚毕业的学生应该有空杯心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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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yunyang 358 天前
我站你的导师,导师这样确实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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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uangliu 358 天前
看到大家都觉得你 mentor 的写法更好,我就放心了
你要相信能做你 mentor 是有原因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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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rgottenPerson 358 天前 via Android
刚毕业,想独当一面大家都能理解,但是有些编程思路真地值得好好学习,以及一些场景怎么去做,怎么去思考,你现在有这么个负责的负责人,得把握住机会,多向他指教,很多人没你这个机会的,都是直接开干,还要做其他事情,俗称打杂,并不是一直就写代码,能一直从事主职真挺不错的。
比如一个判断,只要一个元素根据条件不满足,就返回,一般的思路是先去循环判断这个不满足的条件,而不是在循环里去逐一比较满足的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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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ndshadow 358 天前
再怎么名校,进到企业也都是菜鸡,不要太高估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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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snail 358 天前
刚工作的小伙伴貌似都觉得把代码写简洁就是最牛 B 的,但工作多年的感觉是除非你是单打独斗,否则代码的可读性永远是第一位的,特别是在团队中,当然了基本的效率还是要有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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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hdi 358 天前 2
就你举的这栗子。。。循环里放 if ,每次循环都 if 一下,你还觉得是代码习惯问题?
大概测试了一下,没有缓存的情况下后一段是前一段时间的 400%,有缓存的情况下是 200%,所以这叫代码习惯?这叫你不懂底层还不愿意学习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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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1reman 358 天前
且不说上面说的什么分支预测你能不能理解
你这两段代码运行起来 debug 一下,你就能知道你 debug 每一次都要多按一下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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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ianX 358 天前
mentor 的代码确实好一些啊,简洁性可读性性能都会好一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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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unzekk 358 天前
不要有自己的风格。
一个项目同一个风格才是最屌的。 不要刚开始就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了,风格这个东西没有好坏,一定要和之前的保持一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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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chi 358 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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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didcrat 358 天前
这和代码风格没有关系吧, 这个例子, 功能要分开, 要我写两个写单独方法, 杂糅在一起是不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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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lliamscorn 358 天前
看你的代码,对这个数组的所有元素其实都先做了处理,然后对最后一个元素做了特殊处理,那这个特殊处理完全可以拿到循环的外面来做吧,根本不需要放在循环里:
for i:=range array{ // do sth normal to array[i] } // do sth special to array[len(array)-1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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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ulvaz 358 天前
你 mentor 没错,听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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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eana 357 天前
你 mentor 没错,一是没有无效循环,二是分开两块逻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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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mogzp 357 天前
站你 mentor, 代码是写给人看的. 可维护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.
你代码的可维护性就没你 mentor 的好, 更不用说其中可能存在的性能损耗了. 学吧, 学无止境. 太深了.jp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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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foliationM 357 天前 via Android
第二个好,尽量减少逻辑嵌套,第二个可以直接把 for 嵌套 if 去掉,显然第二个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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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uelse 357 天前
不管如何学习期间请先尊重 mentor ,如果你觉得难受就想如果有错也是 mentor 的锅,等你自己能独立完成项目了再按自己的想法来。
总得来说就是先学习后创改进,不要自作主张,哪怕你真的是天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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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ushuu 357 天前
就这个范例来说, 我觉得第二个好.
上下两个逻辑分的越开越清晰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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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oni 357 天前
代码真看不出好坏的话,应该是品味有问题。
我才是惨,我觉得我之前的 mentor 是你这样的,能跑就行的心态还看不上别人的修改,甚至有时不能跑,一看里面一堆 bug ,辛辛苦苦帮改了,他还讲其实是小 bug 。不过自信心和吹牛能力是真的强,说话官场味十足。 多希望能和你换个 mentor 。4 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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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cuitym 357 天前
我觉得第二个明显更好,第一个判断要执行 len-1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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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n5Z6GyW39943pj 357 天前
有大佬带你,好好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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